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经与41家企业协商,公布了2016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与企业加强交流,密切联系,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教研科邮箱备案,邮箱地址:jyk@fzu.edu.cn。获得资助立项的项目,级别认定为省级教改项目,绩效认定为校级重点项目。
附件:1.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
2. 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日
附件1,请点击:upload/file/2016112101552292.docx
附件2,请点击:upload/file/201611210163299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