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我处拟定了“福州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教师员工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教师员工(特别是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将意见与建议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校社科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
附件:福州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校社科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