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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14 浏览次数:

校教〔2017〕13号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水平、激发创新意识和培养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接触并了解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前沿趋势,增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引导学生以科学研究、产业最新需求和实际生产问题或课题为核心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学生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读本科生,原则上以2015级和2014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作为项目成员可以参加两个项目(含未结题以及结题不合格的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

三、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1.校级项目指导教师: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2.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含2015年以来校级及以上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项目)。

3.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及学科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的指导教师。

四、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19年5月止)。

五、项目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将从《2017年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备选库》和“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集训基地”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项目中遴选产生。有意向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者可自行与项目备选库中的指导老师联系,鼓励本科生积极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和资助,2017年度国家、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从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选拔产生,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3.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17年3月27日止,请申报项目的本科生认真阅读《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下载并填写相关的立项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学院教学办汇总。创新训练项目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请表(创新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请表(创业类)》,并在申请表封面注明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4.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于2017年3月27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择优进行认真排序汇总,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各类表格的纸质版于2017年3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jwcsjk@fzu.edu.cn。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和指导教师资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

六、项目资助经费

1.国家级项目:10000-20000元;

2.省级项目:5000-10000元;

3.校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类2000-5000元、文科类1000-2000元;

(2)创业训练项目:1000-2000元

(3)创业实践项目:2000-5000元

七、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对于结题一年后尚有结余的项目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作为新立项项目经费使用。

2.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学生签字后的开支发票经指导教师审查所用经费并签字,校级、省级及以上项目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到校计财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费等;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第二十三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格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