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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09 浏览次数:

校教(20178

关于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近几年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度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项目遴选

遴选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31号)中“七先进一突出”(即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作用)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2.共享度高,直接服务3个以上专业;

3.成效显著,有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教学成果、创新创业成果、创新平台作为支撑;

4.信息化程度高,信息化资源建设和网络化管理成效明显。

(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遴选

遴选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设定的原则和标准,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是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2.有2项以上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创新创业成果、教学成果或创新平台为支撑;

3.坚持创新驱动,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重大前沿工程转化的教学资源。

二、遴选程序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项目遴选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答辩、专家评议、材料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培育建设项目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申报,已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重复申报。请符合遴选条件相关单位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积极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申请书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申请书

2.网站材料

申报培育项目需建有中心网站和实验教学平台,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能反映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等。

四、项目立项

    (一)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培育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立项建设经费将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分期划拨。

    (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将根据培育建设项目成效择优推荐。

五、时间安排

(一)2017324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申请书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北楼西209),电子稿发至32815911@qq.com。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22868917。

(二)20173月底或4月初,学校组织申报答辩,结合网站建设情况,由专家反馈评审意见,遴选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项目。遴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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