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活跃学术氛围,扩大学术影响力,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现将2017年“福州大学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社科类)”(以下简称会议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基金的会议须有正式会议通知文件且举办地点在福州市内,由福州大学及下属单位主办或承办;
(二)申报会议原则上须是以下四个类别之一:
1.国际一类学术会议。外单位参会人数150人以上,其中境外参会人员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20%,且来自2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至少有3位外国知名专家做主题报告。
2.国际二类学术会议。外单位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其中境外人员不少于外单位参会人数的15%,且来自2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有外国知名专家做主题报告。
3.国内一类学术会议。由国家级一级学会或一级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主办的学术会议,同时满足外单位参会人数100人以上。
4.国内二类学术会议。由国家级一级学会或一级协会的专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部委下属机构以及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同时满足外单位参会人数60人以上。
二、资助额度
(一)国际一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20万元,国际二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15万元,国内一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10万元,国内二类学术会议每场资助经费≤5万元。
(二) 按需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会议预算经费总额的50%,同时不超过各类学术会议资助额度的上限。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本年度会议基金总额和会议计划而定,实际核报经费将按会议举办实际类别和决算经费确定。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福州大学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会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一式2份,拟承办会议有关佐证材料(会议通知、征文通知等)一式1份;学院(单位)电子申请表汇总后以压缩包方式发至skc@fzu.edu.cn。
2.会议申报材料须经会议负责人签字,主办或承办学院(单位)审核、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社科处。
3.申报受理截止期: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淑媛,电话: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0室;
附件
1.福州大学高端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申请表
2.会议经费预算表
福州大学社科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