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21 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参与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的热情,提升参赛水平,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启动新一批校级大学生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的建设原则和要求
1.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的建设坚持“自主、开放、创新”的原则。坚持学生为主体、指导教师为主导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与获取信息的能力。
2.集训基地应有一定基础且有固定的场地,场地面积≥50M2。
3.集训基地应有稳定的学生团队并形成梯队。
4.集训基地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指导团队。
5.连续三年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相关学科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6.不同学院学生参与同一学科竞赛,该学科竞赛集训基地原则上由参与学生数较多的学院负责组建申报,教师团队与学生团队可以有不同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参与。
二、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的管理与运行
1.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由教务处审核批准,统一命名为“福州大学******竞赛集训基地”并挂牌。
2.教务处每年从专项经费中划拨一定款项作为基地建设日常运行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平常集训和参加竞赛所需的必要费用。
3.集训基地运行机制:
(1)实行基地负责人制。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心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地负责人由各相关学院选任,教务处发聘任证书。
(2)基地应注意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指导教师队伍。
(3)基地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竞赛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并参加相关各级学科竞赛。
(4)基地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管理。注重基地仪器设备、计算机网络和文献资料的开放与共享,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档案管理。
三、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的考核与评估
1.学校每年对基地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2.根据基地学科竞赛的成绩给予基地团队一定的业绩考核奖励。
3.教务处将不定期检查基地的运转情况、评估基地的建设成效。对建设成效较好的基地予以表彰并酌情加大投入。
四、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的申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做好基地的申报组建工作,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Email:jwcsjk@fzu.edu.cn。
附件: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集训基地申报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