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3、2014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3年、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要求及所需材料:
1、鉴定结项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2、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版)(附件3)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
(2)按照附件4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2份(非免于鉴定的项目需再提交经匿名处理的最终成果一式3份)。
(3)《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的电子版(WORD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到kycs@fzu.edu.cn。
三、其他事宜
1、以上项目需在2017年10月30日前办理项目结项手续,对于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对撤项的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2、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
3、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1:我校2013年、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3、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
附件4、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装订要求
校社科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