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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19 浏览次数:

校教〔2017〕33号

各学院,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含本科和研究生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体立项及评审条件详见《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福大教2014[ 62]号),对于国内已有统编的优秀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但鼓励教师编写教学辅助教材。

(二)教材编写应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凡是列入中宣部及教育部指定统一使用的44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名单,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各学院应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本科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和“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专项规划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其中,品牌专业要求在高水平大学建设期内每个专业应编写出版至少3部精品教材。

(四)资助重点

本次教材建设立项工作资助范围除《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中所列之外,还将重点资助以下类型的教材: 

1.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特别是与福州大学系列特色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配套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或学习指导书;

2.与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慕课(MOOC)课程等网络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等项目配套的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 

3.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践教学案例教材;

4.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相关教材,特别是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的新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2)相应讲义(修订、再版的教材还需提供原教材一套)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学院保障措施和意见。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及“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于6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申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866859。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9日

 附件: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upload/file/2017519144147754.doc

         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汇总表  upload/file/20175191443275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