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41令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修改,现向各学院、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9日中午12点,请将意见与建议汇总后发送到邮箱:12370181@qq.com。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
附件:1、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20170614
2、教育部4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