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填报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回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填写《回执》(附件1)、编制预算时,请认真阅读附件2、附件3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
2、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中的“项目资金预算表”时,只填写直接费用(14万元)的经费预算。
3、编制预算时几点注意事项:
(1)设备费:同类设备只能购置1台,如电脑可以填写购置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均可,但不能填写购置平板电脑。
(2)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填写方式举例如下:10人*800元/人=8000元。
(3)印刷费:此栏目中的“阶段性成果出版费”是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阶段性成果的出版费用,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出版费不得列支。同时,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
(4)其他支出:一般可列支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
4、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回执》(附件)一式3份,A3纸双面复印,限一张A3纸。《回执》电子文档请发送至:kycs@fzu.edu.cn。
5、《回执》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下班前,逾期未上报的将视同自动放弃受资助资格。
6、请有关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回执》的填报工作,《回执》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表中部分内容已填好,请勿变动!)。2017年我校获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名单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
(1)杨海东:大数据资源共享及多主体协同治理下的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态势演变及应急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7BGL179);
(2)冯杰:城市空巢老人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构建研究(项目批准号:17BRK006);
●法学院:
(3)林婧:网络安全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7CFX047);
●外国语学院:
(4)陈小慰:服务国家对外话语传播的“翻译修辞学”学科构建与应用拓展研究(项目批准号:17BYY201)
●环境与资源学院:
(5)段在鹏:嵌入增强现实和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国家、省、市、县”联动应急响应复杂机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7CGL049)。
7、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
1、回执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福州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校社科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