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11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编制福建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教高〔2017〕16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整体列入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同时根据要求建设一批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我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编制福建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工作。经安排部署、学院申报、基本条件审查和材料核查等环节后,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2017年9月6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无记名票决,6个高峰学科和12个高原学科通过校内评审,拟上报福建省教育厅。现将拟申报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反馈。
电话:22865075(发规办),22865580(纪委)
邮箱:llq@fzu.edu.cn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附件:福州大学拟申报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
申报层次 | 推荐顺序 | 学科(群)名称 |
高峰学科 | 1 | 化学科学与工程 |
高峰学科 | 2 | 土木工程 |
高峰学科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群) |
高峰学科 | 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高峰学科 | 5 | 数学与信息科学 |
高峰学科 | 6 | 机械工程 |
高原学科 | 1 | 食品与生物工程 |
高原学科 | 2 | 电气工程 |
高原学科 | 3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高原学科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高原学科 | 5 | 经济学 |
高原学科 | 6 | 建筑学(人居环境科学) |
高原学科 | 7 | 法学 |
高原学科 | 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高原学科 | 9 | 地理学 |
高原学科 | 10 | 设计学 |
高原学科 | 11 | 矿业工程 |
高原学科 | 12 | 马克思主义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