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研群体,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能力和研究实力,打造我校社科创新团队,造就一批能持续发展的学术共同体,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实施“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
二、申报内容
1. 重点支持学校高端科研人员围绕重点学科基础理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以及其他国家级项目,产出社科高水平成果;
2. 本计划分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分别设置遴选条件和目标任务。培育周期为4年,资助若干个重点和一般的创新团队。重点团队资助100万元,一般团队资助6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一般应依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平台,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
2.创新团队负责人1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博士导师不超过61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2.重点团队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两次国家项目;团队成员6-8人(不包括负责人);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允许一位成员最大年龄超过50周岁;
3.一般团队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国家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团队成员5-6人(不包括负责人);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成员个人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4.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科研业绩较为突出。成员间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关系紧密。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学院的人员围绕固定的研究主题交叉融合;
5.每位教师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6. 创新团队可以聘任校外科研人员担任负责人或成员,但校外成员占团队成员总数不得超过1/3。
四、相关要求
1.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依托学院推荐。由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负责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依据团队科研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可靠性,择优选择;
2.评审确定的拟资助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目标与考核要求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批拨付,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的规定使用;
5.请各单位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报送行政北楼东320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22865053 电子邮箱:skc@fzu.edu.cn
附件:《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
社科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