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66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立项研究情况,巩固、整合和优化已取得的成果,并从中挖掘一批集创新性、实践性、特色性于一体的改革成果,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执行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第九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第九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具体名单附后。
二、结题审查内容
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和研究内容审查总体建设任务和成果的完成情况、成果推广应用的幅射范围及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反馈效果;同时,审查项目经费的支出和各单位提供的保障措施等。
三、结题审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2)项目研究总结一份(不少于4000字);(3)项目结题相关支撑材料,如跟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正式发表的论文等。
2.项目所在单位应成立3人以上的检评小组,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审,给出明确的检评意见(优、良、合格、不合格),并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及有关附件、学院结题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汇总后发至:jyk@fzu.edu.cn(文件名为:第九批校教改项目结题—**学院)。
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结题申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
附件:1、第九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名单upload/file/201711211010138.xls
2、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1711211117538.doc
3、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2017112111414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