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闽教办科〔2017〕13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教研教改类)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工作包括2014年、2015年、2016年省级教研教改立项项目。教育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请研究期限已过的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项目结题工作。
2、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3、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编号。
4、省教育厅教研教改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5、申请结题者须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财务决算表”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院所意见”一栏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须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结题者须提交结题材料一式3份,内容包括《结题报告书》、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论文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7、所有延期申请只能申请一次且只能延期一年,延期申请需要学院在院所意见处填写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如有论文录用通知应附在延期申请报告后一起报送。
8、各单位应在2017年11月15日前将各项目结题材料以及加盖院章的《结题项目汇总表》报送教研科,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jyk@f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黄老师、张老师,电话:22866859、22866856。
附件1:结题报告书
附件2: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3:延期申请报告
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upload/file/20171027142121136.xls
附件2:upload/file/20171027142141601.doc
附件3:upload/file/20171027142235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