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一)》(闽社科规办[2017]10号)的要求,请获得预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达到正式立项条件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送我处,我处将统一上报至省社科规划办,以便办理正式立项手续,并拨付资助经费。
预立项项目负责人名单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明、严佳佳、杨广青
●法学院:朱圆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林伟
●校纪委:郑翔
校社科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