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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1-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省社科规划办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我校须参与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孙国峰、叶勇、裴宏、傅传锐;

法学院:叶知年、蔡晓荣、张旭东;

●人文社科学院:白丽英、林胜;

●信息办:张文德。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中期检查表》(附件)填报工作,并准时参加中期检查汇报会。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责任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4.项目责任单位承诺的优惠措施是否真正落实;

5.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检查形式:召开汇报会和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3.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撰写本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四、汇报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下午3:30(星期三)

    2、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明德楼一层武夷厅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亲自参加中期检查汇报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须派一位课题组成员到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项目负责人须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报送校社科处,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kycs@fzu.edu.cn

    3、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中期检查表

校社科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