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我校本科教学活动相关用房实际情况,做好管理工作,学校近期将对各学院的本科教学用房进行核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校各学院本科教学活动相关用房进行核查,准确掌握我校本科教学用房的实际情况。
二、工作安排
1、自查上报阶段。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各学院对本单位与本科教学活动相关用房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写《本科教学用房核查登记表》(见附件),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09),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22868917,邮箱32815911@qq.cm。
2、现场核实阶段。2017年12月26日开始,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的本科教学用房进行现场核实。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核查工作。
2、此次核查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进行本科教学活动相关用房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登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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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