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05年以来获批的所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应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所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需参加2017年度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参加考核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2),总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立项建设以来在各方面建设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成效与基本经验。
3.我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参考考核指标总结中心的建设情况,报学校备案。
4.参加考核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交教务处实践科(行政北楼西209)。《年度报告》和《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2815911@qq.com。
5.《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联系人:刘毅 22868917
附件:1. 2017年度参加考核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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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