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17号)的文件精神,请逐一对照文件的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建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以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为重点,结合本科专业的自身特色和优势,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2.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每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限报1堂课。
3.请各有关学院组织推荐优秀骨干教师申报“特色示范课堂”。我处将择优遴选3堂课向福建省教育厅推荐。
二、材料报送
1.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2.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3. “特色示范课堂”进展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建设工作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申报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f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友坤(22866856)、王苧(22866856)。
附件:1.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2.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17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upload/file/20171229105234480.docx
附件2:upload/file/20171229105255769.docx
附件3:upload/file/201712291053524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