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82号
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已近尾声,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 考试安排
本学期教学安排至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3日至3月4日放寒假(2016级学生2月8日至3月4日放寒假)。2018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为期末停课考试周。
各年段考试周内至少应安排二门考试课程,2月1日或2日应排一门考试课程。由注册中心统一安排考试的部分公共课程考表见表一。其他课程的考试日期由各学院安排。跨学院合班课程考试(分类统考)请有关学院协调安排考表。各学院考表连同下学期初补考表应在1月22日前报送到注册中心。
2. 考试时间
停课考试周,所有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晚上:7:00-9:00
非停课考试周的考试时间以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3. 考试组织工作及要求
学院应进一步加强规范考试管理,考试组织工作应按福大教〔2015〕15号《福州大学课程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和校教〔2016〕55号《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和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同时,为加强考场管理,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学校已对各教学楼所有多媒体教室(公共教学楼、文科楼)安装了标准化考场巡考摄录系统,白天及夜间均全天候启用及录像保存备查,各学院应将教室安装摄像监控的事宜告知本学院教师和学生。
学院要重视加强对监考教师的考场职责培训,强调监考教师的工作规范,明确考场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履行考场监考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考前思想动员和教育,重申考场纪律,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违纪作弊的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
各考室主监考老师应从本科教学系统中打印相关考场学生名单及考场情况报告单,在开考前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在学生名单上签名(签过名的学生名单与试卷一起留档)。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每场考试监考人员应清楚准确填写《福州大学考场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一式两份。若有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应于考试结束当日内将一份报告表及相关违纪作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注册中心,另一份随试卷装订;若无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两份报告表均随试卷装订。
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校教〔2015〕32号《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若有失职,应予批评教育,并按教学事故条例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
4. 成绩录入与公布
停课考试周之前一周到停课考试周之后五天(1月22日至2月7日)为学生成绩录入时间。任课教师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之全过程,录入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以确保准确性。成绩录入提交后,任课教师应从网上将成绩打印一式二份由本人和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一份送交开课学院保存,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成绩统一由注册中心从网上向学生公布,学生可随时登录http://jwch.fzu.edu.cn网点,用各自密码进入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对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然后查询自己的成绩。
各学院应及时检查成绩登录情况,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所有考试结束后的第六天,注册中心将关网,进行学籍处理。
二、下学期初补考工作
1. 补考时间:2018年3月3日至11日。
2. 补考安排表中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有开设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不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参加补考的对象必须是本学期参加修读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和申请期末缓考的学生。
3. 注册中心负责各公共基础课的补考安排(见表二),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插空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实际补考人数,在系统中安排具体考试地点,并将安排表及时公布并通知到学生和相关课程所在的院系(教研室),认真做好补考的准备工作。各考室主监考老师应从网上打印相关考场学生名单及考场情况报告单,并将考场学生名单张贴公布在考场前。监考老师开考前请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在学生名单上签名。
4. 开学后的前二周为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任课教师应于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网上补考成绩录入之全过程。
三、下学期开学初工作
1. 3月4日为学生到校报到时间,3月5日正式上课。学生本人应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履行报到手续,不得代办。
2. 各学院对逾期注册、迟到、旷课的学生应认真查明原因,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在开学二周内将情况报送注册中心。
四、毕业班工作
1. 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应在2018年6月11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录入与学籍处理的工作务必在2018年6月13日前全部处理完毕。
2. 本届毕业生按计划要求各学院在2018年6月15日前将确定毕业以及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各类材料和电子注册数据报送注册中心,以便及时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定和按时发放证书。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均应按时完成,按时报送,认真对待,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延期或上报有误,按教学事故条例进行处理。
(此件各学院必须通知到全体教师)
附: 1.表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部分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
2.表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27日
附表一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部分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
具体考场安排和时间会陆续在网上公布
考试时间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随堂考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随堂考 |
随堂考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 | 随堂考 |
随堂考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随堂考 |
随堂考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随堂考 |
随堂考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随堂考 |
随堂考 | 军事理论 | 机房 |
1.13上午 | C语言、Access(2017级) | 统排 |
1.14上午 | 大学英语(四) | 统排 |
1.21上午 | 高等数学A(下) | 统排 |
1.21下午 |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 | 统排 |
1.27上午 | 大学英语(一)、(三) | 统排 |
1.28上午 | 高等数学A(上)、B(上)、C(上)、D | 统排 |
1.29上午 | 工程制图A(上)、C(上)、D、E 、画法几何 | 统排 |
1.30上午 | 大学英语拓展课 | 统排 |
1.31上午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统排 |
2.1上午 | 大学英语(二) | 统排 |
2.2上午 | 大学物理(下)、大学物理B(下) | 统排 |
大学英语拓展课包括:语言与文化、演讲与辩论、大学英语六级、视听说提高、商务英语、科技英语翻译、雅思英语或托福英语
附表二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表
课程 | 时间 | 地点 |
大学物理(下) | 3月3日 上午8:00-10:00 | 东2-100,东2-109,东3-100,东3-109,东2-105,东2-106,东2-102,东2-103(东2-101备用) |
大学物理(上) | 3月3 日 上午10:20-12:20 | 东2-100,东2-109 |
军事理论 | 3月3日 下午2:00-4:00 | 东1机房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 | 3月 3日 下午4:20-6:20 | 东3-100,(东3-106备用)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月 3日 下午4:20-6:20 | 东2-209,(东2-207备用) |
高等数学A(上)、B(上)、C(上)、D | 3月4日 上午8:00-10:00 | 东2-100,东2-109,东3-100,东3-109,东2-105,东2-106,东2-102,东2-103,东2-209,东3-209,东2-207(东2-101备用) |
高等数学A(下) | 3月4 日 上午10:20-12:20 | 东2-10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月4日 下午2:00-4:00 | 东2-209、东2-206(东2-207备用) |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VB、Access、C语言机试 | 3月4日 下午4:20-6:20 | 东1机房 |
网络资源与信息检索 | 3月4日 下午4:20-6:20 | 东2-109,(东2-101备用) |
大学英语(二) | 3月10 日 上午8:00-10:00 | 东2-100,东2-109,东3-100,东3-109,东2-109,东2-106,东2-102,东2-103 |
大学英语(一)、(三) | 3月10日 上午10:20-12:20 | 语音室1-16,东2-100,东2-109,东3-100,东3-109,东2-109,东2-106,东2-102,东2-103 |
大学英语(四)、拓展课 | 3月10日 下午2:00-4:00 | 语音室1-16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月10日 下午4:20-6:20 | 东2-205,(东2-206备用)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3月10日 下午4:20-6:20 | 东3-100,(东3-106备用) |
工程制图、画法几何 | 3月11 日 上午8:00-10:00 | 东2-100,东3-100(东2-109备用) |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 | 3月11日 上午10:20-12:20 | 东2-109,东2-209(东2-101备用) |
线性代数 | 东2-100,东2-106(东2-105备用)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月11日 下午2:00-4:00 | 东2-209,(东2-207备用) |
数值计算方法 | 3月11日 下午4:20-6:20 | 东3-100,(东3-106备用) |
形势与政策A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 3月11日 下午4:20-6:20 | 东2-100,(东2-106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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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17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