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福大研〔2011〕73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7〕58号)的要求,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4位博士生就“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结果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验收结果 |
1 | 151310029 | 豆洁 | 新能源材料 | 合格 |
2 | 161310033 | 欧鸿辉 | 物理化学 | 合格 |
3 | 161310026 | 蓝志安 | 物理化学 | 合格 |
4 | 141310033 | 郑云 | 物理化学 | 合格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12月2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22865580(校监审处) 22865505(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