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及价格平抑基金启动费补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11〕107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决定在2011年秋季学期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50元,补贴期限为今年9月至明年1月,合计每生补助250元,补贴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我校临时伙食补贴本专科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24日至11月28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0591-22866617。
附件:
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