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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1-16 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2〕68号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总结我校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调动全员参与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在开展我校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学院日常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情况,评选出前六名单位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学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在2011~2012学年学生考研工作中,扎扎实实,成绩突出。经学院总结、自愿申报、网络投票、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三个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学生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在2011~2012学年学生创业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经学院总结、自愿申报、网络投票、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三个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1~2012学年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积极帮助毕业生就业的专业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全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积极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指导与服务; 3.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 4.积极开展毕业生谈话工作,根据毕业生特色推荐其成功就业,成效显著。 (三)评选名额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23名,其中辅导员10名,专业教师10名,职业发展教育优秀教师3名。 (四)评选程序 经个人总结、自愿申报、网络投票、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出先进个人,授予“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政工干部”、“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教师”或“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职业发展教育优秀教师”称号。 三、材料报送 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页详述,所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和A4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406室赵艳莉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其中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学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与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2000元。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政工干部、先进教师各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职业发展教育优秀教师3名,各奖励500元。 附件:1.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政工干部申报表 4.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教师申报表 5.福州大学2011~2012学年职业发展教育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下载:upload/file/2012111692648532.rar 学 2012年11月14日 ————————————————————————————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