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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2-24 浏览次数:

福大委〔2012〕50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指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精神,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做好我校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大学生就业摆在学校工作突出重要位置 1.全面深化“一把手”工程。完善以学校和学院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形势研究和部署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学校将与各学院签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书,明确校、院两级工作职责,加强目标管理,并从2013年开始继续对就业率排名靠后的学院执行校领导约请院领导班子谈话制度。要切实把学生就业工作作为我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就业工作与学院、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政策。继续巩固和完善学校统一领导、学生工作处组织和协调、学院推动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2.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人员、经费和场地投入,为学院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要出台相应举措,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关心投入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在学生就业引导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要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积极引导研究生毕业后去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招生名额方面给予倾斜。 3.继续加大就业工作经费投入。根据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经费确保不低于学校年度学费的1%”规定下拨2013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120万元(按学生实际缴交学费的1%划拨)。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拜访用人单位、收集就业信息、举办供需见面会等就业推荐工作;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创业实验室建设、创业孵化等教育活动;毕业生档案转递、毕业生文明离校、毕业生质量调查、就业创业工作奖励、有关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各学院要在学校下拨就业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部处、各学院) 二、抓好宣传动员,继续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4.实施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福建省关于毕业生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学校为自愿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颁发基层就业荣誉证书,并给予户口迁移、档案接转,报考本校研究生,基层服务奖励等配套优惠政策(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11〕44号)执行)。 5.加大宣传力度。将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鼓励学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就业观。通过国情社情教育、暑期实践、社会调研等形式,重点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成就和发展机遇,引导学生关注基层地区民生。借助就业指导课和个体咨询,解读国家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邀请基层就业创业优秀校友回校做报告,组织力量挖掘和搜集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采写“走近福州大学基层就业创业校友”系列报道,营造基层就业光荣的良好氛围。 6.落实基层就业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的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等基层人才补充计划,发挥毕业生在海西建设中的人才支撑作用;积极配合兵役系统,及早启动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做好冬季征集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做好退役毕业生有关后续服务工作。 7.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拓基层就业市场,认真做好基层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在毕业生求职意向调研基础上,对有意向去基层就业的学生建立动态信息库,给予重点关注,及时做好就业信息传递、就业推荐、政策咨询、职业发展辅导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指导,邀请就业指导专家、企业人士、校友等,为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举办相关讲座、培训以及有针对性的咨询等信息服务,坚定毕业生扎根基层的决心和信心;实行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回访制度,加大对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的人文关怀,建立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动态档案库,与他们建立长期联系,开展职业生涯发展的跟踪服务与后续指导。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责任单位:宣传部、研究生院、计财处、人事处、保卫部、校团委、各学院) 三、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8.整合有利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整合校内外各项资源,建立健全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工、团委等部门及各学院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合力。 9.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立足专业教育实际,通过设置创新创业类学分,开设创新创业类校选课,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以学院为单位创办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为学员提供自主选课、导师指导等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科研能力。强化创业培训实训。深化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我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做好培训经验的总结推广,继续开展创业实验班试点工作及商业精英班建设,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开发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培训体系。深化“项目管理提升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计划,继续开展项目管理认证培训、案例大赛等活动,并探索结合专业特色的实践活动。加强福州大学学生党员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提升学生党员就业创业能力。 10.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制度,聘请具有丰富创业实战经验的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校友,以及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引导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及时反馈到教学环节。加强对创业教育教师的系统化培训,经常性地选派教师外出交流、参加培训等,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11.拓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在课堂主渠道教育及创业培训基础上,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环节,积极开展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业论坛、创业主题沙龙、创业大讲堂、与创业导师面对面、参观创业企业、模拟企业管理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创业实践大赛、科技创新大赛以及十佳创业项目评选、“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养学生的创业兴趣,增强学生的创业体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创新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 12.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国家、地方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向评选出的十佳创业项目提供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分别给予10个优秀创业项目5000元的启动资金),鼓励大学生勇于创业。遴选并重点扶持部分大学生创业项目,组织创业项目团队参加各类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争取帮助大学生实现项目对接。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项目的特点,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加快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孵化楼建设,尽快配套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福州大学)的软硬件设施,加强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州大学)建设,为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对评选出的优秀学院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做好经验总结推广,使其发挥示范辐射效应。继续做好我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流程及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配合单位:宣传部、科技处、后勤集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各学院) 四、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13.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与地方政府、行业机构、重点用人单位等的联系,加快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与重要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西部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以及二、三线城市、县域城镇等人才需求的对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中小微企业、社会养老服务业等岗位就业。各学院要根据自身特点,充分调动专业教师、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及校友等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要继续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等调查研究工作,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力量把调研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快网络市场平台建设,在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基础上,探索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发布就业信息,积极推进毕业生信息和行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设置专门面试间用于网络视频面试,简化招聘流程。加强对各类就业数据信息的分析归纳和科学研究,及时把握就业动态。各学院应做好招聘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阶段性、系统性地分析就业形势。 15.加强学生考研工作的组织引导。从新生入学抓起,营造氛围,形成良好学风;继续强化目标,表彰先进,建立考研工作的奖励机制;以生为本,为学生提供切实服务与保障,设立专项奖学金,加大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力度。本科生考研录取率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力争2013年,全校本科生考研录取率较2012年有所增长。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宣传部、计财处、保卫部、后勤集团及各学院) 五、利用多方资源,畅通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绿色渠道 16.建立求职帮扶台帐。从大二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少数民族毕业生和理工科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针对就业意向、存在问题和帮扶事项等展开调研,并对其就业意向、求职能力等要素进行分级评估,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并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系统化的求职技能提升帮扶计划,实施分类帮扶。各学院应积极发动学院领导、专业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与“双困生”结对子,全员帮扶“双困生”。 17.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继续从学生奖助勤贷补专项经费中划拨20万元专项资金对“双困毕业生”的求职择业进行补助。组织职业发展老师为“双困生”提供一对一个体咨询,为“双困生”解决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困扰。通过举办大学生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提升训练营,为“双困生”等特殊群体毕业生提供自我探索、职业探索、职业素养提升、励志创业、求职心理调适等团体辅导,帮助“双困生”发掘自身优势,树立自信心,提升求职能力。 18.搭建供需平台。举办“双困生”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并现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技巧指导及求职心理调适等服务;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提供专门服务,优先推荐“双困生”就业。通过《海峡人才报》、《福州大学报》、《福大人》杂志、福建人才联合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网络等媒介发布“双困生”求职信息,向校友企业和用人单位宣传、推荐特殊群体的优秀毕业生。对离校后尚未就业的“双困生”持续提供就业求职信息和跟踪服务,直至其顺利就业。 19.加大创业扶持。加强对小额贴息贷款的政策的宣传,在各类创业技能培训中优先安排“双困生”参加培训。主动联系在榕各行业人才机构,进校开展大学毕业生创业、自谋职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咨询和现场业务受理。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宣传部、保卫部、计财处、后勤集团及各学院) 六、强化职业发展教育,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20.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两门必修课程建设,加快《创业基础》课程体系建设,继续探索开设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选修课程;着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教育和行业发展,帮助学生提高职业规划意识和求职技能。加强教学管理,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继续实行教师听课评课制度和学生评教制度;举办第二届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比赛,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全省教学大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建立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资料库,加强课程素材特别是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案例的整理;充分发挥大学生职业测评系统等网络平台的作用。 21.创新延展活动。针对毕业生差异化就业需求,加强生涯辅导咨询室建设,定期开展职业咨询路演活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注重提升咨询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职业规划节、职场文化节等校园精品活动,邀请就业指导专家、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主管等举办讲座,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团体辅导;充分发挥校院职业发展部和就业创业类社团的作用,打造富有学科专业特色的精品活动。各学院要积极拓展各种资源,开展适合学院特点的全程化职业辅导活动;分类研究各类重点单位的人才需求和招聘规律,根据不同毕业生人群的不同特点、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深化工作成果。 22.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一是启动“职业规划导师计划”,聘请优秀校友、企业HR等担任大学生职业规划导师,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二是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团队建设。要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组织教师参加专业与证书培训,暑期选派教师走访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加强与企业、社会、其他高校的对接与联系,不断提升师资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整合校内资源,邀请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加强骨干教师的提升,以梯队建设逐步推进,力争成为一支能力强、业务精、肯投入、善创新、专兼职结合的高学历、高素质职业发展教育教学团队。三是提升一线辅导员就业指导水平。组织就业工作一线辅导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吸纳辅导员成为职业发展教育团队教师,提升他们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工作水平。 23.提升就业教研、科研水平。组织职业发展教育团队骨干教师编写《大学生就业指导——项目管理方法助您迎战职场》教材;开展2013届毕业生求职意向调查、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等基于本校学生的就业调研工作,编写《福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白皮书》;举办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和政工队伍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并对教师独立开展的教研课题给予经费扶持,着力提升就业指导队伍理论研究水平。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教务处、组织部、校团委;配合单位:宣传部、各学院) 七、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4.进一步优化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完善并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加强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把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制定、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调整、班子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5.积极探索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抓住省部共建的良好契机,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与地方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搭建实践育人平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我校工科办学优势,抓住我校作为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的有利时机,建立校企战略联盟,创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配合单位: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计财处、各学院) 八、做好宣传教育,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6.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资源,通过校园报刊、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宣传阵地,引导和配合校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福建省和学校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生大会,为毕业生作求职动员、就业形势分析和政策解读,引导毕业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 27.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注重加强对毕业生开展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的教育;做好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规范管理,严禁用人单位发布包含歧视性条款的招聘信息,防止传销诱骗和招聘陷阱,确保毕业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28.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服务工作。建立离校后待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机制,修订《福州大学毕业生离校就业跟踪服务办法》,做到动态管理、一生一策,持续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促进离校后待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责任单位:保卫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 本文件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