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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6-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现可受理落户在旗山校区的
2013
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为方便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将本学院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及户口单页收集好于本周内交到保卫部办公室(行政南楼
102
室)及发送至保卫部邮箱,以便统一为广大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联系人:江老师,联系方式:
22866091
,邮箱:
554088680@qq.com
。
备注:
1.
毕业生户口只能迁往就业单位或原籍地。
2.
学生户口迁往地址需学生本人核实并签字,请学生认真核实:
(
1
)户口迁往地址需确保准确无误,具体写到
××
省
××
市
××
县(区)
××
镇
××
村;
(
2
)学生户口如迁往就业单位需核实就业单位是否接收户口(就业单位的户口是放在人才市场的,户口迁往地址需写
××
人才市场,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3.
户口迁移花名册需盖学院公章(花名册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迁往地址及学生本人签字四项内容),一式两份。
4.
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尽快核实并收集上述材料。
附件:旗山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花名册格式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3
年
6
月
19
日
附:
××
学院
2013
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花名册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迁往地址
学生本人核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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