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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1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529号)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0月在全校开展第二届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将成立“福州大学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宣讲教育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在本单位研究生中全覆盖、制度化、实效好。
三、丰富活动内涵
(一)加大宣讲教育宣传力度
由学校组织编印《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宣传手册》(研究生版)作为每位研究生学习材料。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班会、横幅、新媒体等途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通过举办“以中国梦引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学术不端行为案例宣传展、学术诚信和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签名承诺及倡议书等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位。
(二)定期举办宣讲教育活动
拟在4月份、9月份各安排一场全校大型主题教育宣讲会,邀请校领导及知名专家学者为在校研究生进行专题性宣讲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的示范作用,组建“十佳学术之星”宣讲团,举办宣讲教育活动。各单位应把主题宣讲融入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环节,充分发挥导师作用,一年安排宣讲会不少于3场。
(三)突出宣讲教育工作重点
要把研究生新生作为宣讲教育重点,引导新生践行优良学术道德和良好学术风气。在9月份入学教育中,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安排12学时系统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学习活动,并将其作为入学教育考试重点,通过闭卷考试进行考核。
(四)努力创新宣讲教育平台
拟在学生工作系统中建设“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答题系统,研究生在新学年注册、申请普通奖学金时必须登陆系统进行网络学习;指导校研会建立“福州大学学术情报站”微博,收集发布本校内外各类讲座、研讨会、学术论坛、人文艺术类活动;在校研究生会网站下设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专栏,开展网络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特色宣讲教育工作
在4月份以“实验室的一天”为主题,开展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并结合读书节开展“微博荐书达人”评选活动;5月份结合省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论文演讲会,开展学术诚信主题演讲赛;10月份结合《福州大学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法》、《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规定》,开展研究生学风建设大会和学习讨论会,并开展《学术不端行为引发的法律问题》主题学术沙龙活动。
(六)构建宣讲教育长效机制
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并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研究生青马班开展“建立预防学术失范长效机制”课题研究活动,成立由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兼任学术道德监督员的学术道德监督员队伍,构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总结和宣传,学校将于每年12月份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单位,表彰先进,展示成果。
福 州 大 学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