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并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精神,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大学生就业摆在学校工作突出重要位置
1.全面深化“一把手”工程。完善以学校和学院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形势研究和部署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学校将与各学院签订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书,明确校、院两级工作职责,加强目标管理,并从2014年开始继续对就业率排名靠后的学院执行校领导约请院领导班子谈话制度。要切实把学生就业工作作为我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就业工作与学院、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政策。
2.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人员、经费和场地投入,为学院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要出台相应举措,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关心投入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在学生就业引导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要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积极引导研究生毕业后去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招生名额方面给予倾斜。
3.继续加大经费投入。根据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经费确保不低于学校年度学费的1%”规定下拨2014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126万元(按学生实际缴交学费的1%划拨)。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软硬件设备、办公用品;拜访用人单位、收集就业信息、举办供需见面会等就业推荐工作;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创业实验室建设、创业孵化等教育活动;毕业生档案转递、毕业生文明离校、毕业生质量调查、就业创业工作奖励、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各学院要在学校下拨就业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按1:1比例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配合单位: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计财处、人事处、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二、抓好宣传动员,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4.落实激励措施。继续落实好国家、福建省关于毕业生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学校为自愿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颁发基层就业荣誉证书,并给予户口迁移、档案接转,报考本校研究生,基层服务奖励等配套优惠政策(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11〕44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奖励额度)。
5.营造良好氛围。邀请基层就业创业优秀校友回校做报告,组织力量挖掘和搜集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采写“走近福州大学基层就业创业校友”系列报道,营造基层就业光荣的良好氛围。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项目;积极配合兵役部门,积极开展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做好退役毕业生有关后续服务工作。
6.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开拓基层就业市场,认真做好基层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对有意向去基层就业的学生建立动态信息库,给予就业信息传递、就业推荐、政策咨询、职业发展辅导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并加强岗前培训和指导。每年暑期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队,开展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跟踪回访活动,建立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动态档案库,开展职业生涯发展的跟踪服务与后续指导。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院、计财处、保卫部、校团委、各学院)
三、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7.建立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工作模式。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理顺领导体制,建立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大学科技园等共同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工作模式,继续评选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每个优秀实验室给予1万元奖励金,统筹创业政策扶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基地建设和创业辅导服务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设立创业教育专项资金,为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践和成果孵化提供资金保障。
8.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立足专业教育实际,通过设置创新创业类学分,开设创新创业类校选课,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深化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做好培训经验的总结推广,继续开展创业实验班试点工作及商业精英班建设,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开发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培训体系。
9.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探索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引导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课题和案例研究,及时反馈到教学环节。配备创新创业教育专职人员,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加强对创业教育教师的系统化培训,经常性地选派教师外出交流、参加培训等,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行业、企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10.拓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整合校内资源,推广“大学生创业文化节”品牌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佳创业项目评选等实践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11.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遴选并重点扶持优秀创业项目,组织参加各类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吸引创投基金,争取帮助大学生实现项目对接。在学生生活区等场所新建孵化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场地。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配合单位:宣传部、科技处、后勤集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各学院)
四、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
12.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与地方政府、行业机构、重点用人单位等的联系,加快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与重要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西部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以及二、三线城市、县域城镇等人才需求的对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重视弱势专业的就业市场培育,相关学院要加强与对口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
13.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就业信息分类搜索系统,积极推进毕业生信息和行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加强对各类就业数据信息的分析归纳和科学研究,及时把握就业动态。各学院应做好招聘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阶段性、系统性地分析就业形势。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保卫部及各学院)
五、利用多方资源,畅通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绿色渠道
14.建立求职帮扶台帐。从大三开始,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少数民族和理工科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展开摸底调研,建立数据库,并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系统化的帮扶计划,提前做好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实习岗位推荐等分类帮扶。各学院应积极发动学院领导、专业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与“双困毕业生”结对子,全员帮扶“双困毕业生”。
15.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继续从学生奖助勤贷补专项经费中划拨20万元专项资金对“双困毕业生”的求职择业进行补助。为“双困毕业生”提供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素质拓展等指导服务,帮助他们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择业技巧等方面能力。
16.加强就业推荐与创业扶持。举办“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媒介发布“双困毕业生”求职信息,向校友企业和用人单位宣传、推荐特殊群体的优秀毕业生。在各类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中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学生参加。
17.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关心到底、重点推荐、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直至其顺利就业。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宣传部、保卫部、计财处及各学院)
六、加强职业发展教育,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18.完善课程体系建设。设置职业发展教育专项教研经费10万元,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和《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两门必修课程建设。加快《创业基础》等系列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建设,并着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建立职业发展教育资料库,加强课程素材特别是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案例的整理。
19.创新延展活动。创新职业规划节、职场文化节、创业文化节等校园精品活动;充分发挥校院职业发展部和就业创业类社团的作用,打造富有学科专业特色的精品活动。各学院要积极拓展各种资源,开展适合学院特点的全程化职业辅导活动。
20.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团队建设。要将职业发展教育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成立职业发展教育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担任职业发展导师。加强团队教师专业化建设,打造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职业规划、基层就业指导等领域的专业化师资队伍。
21.提升就业教研水平。组织编写并出版《大学生就业指导——项目管理方法助您迎战职场》教材;鼓励教师独立开展教研课题,并给予经费扶持;开展2014届毕业生求职意向调查、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等调研活动,编写《福州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白皮书》。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校团委;配合单位:宣传部、各学院)
七、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2.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发布机制。2014年起,根据教育部要求,重视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要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分析工作,加强就业状况对教学、人才培养的反馈与引导,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
23.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与地方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搭建实践育人平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配合单位: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开发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各学院)
本文件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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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校办,机关各部处,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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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