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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7-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4暑假即将来临,为规范暑假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的假期,保障校园安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暑假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时间安排 (一)学生:7 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8月30日至9月7日为补考时间;8月30日、8月31日为学生到校报到时间,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学生政工干部:7月8日至8月28日安排人员值班,8月29日正常上班。 (三)生活区:暑假生活区照常开放,留校学生不安排集中住宿,各学院从安全角度出发,尽可能院内集中住宿,避免楼内只有个别学生留宿。 (四)图书馆: 1. 2014年7月5日-6日,8月30日-31日 上午8:20-12:00 2. 2014年7月7日-8月29日 (1)二楼以上书库(借还书处):上午 8:30-11:30 (2)一楼自修室:8:30-19:00 (五)食堂:7月5日起海棠园餐厅将作为暑假值班餐厅正常开放。 二、放假前有关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骗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溺水、山洪及地质灾害地区游玩;要教育学生重视交通安全与防范,注意旅途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搭乘无安全保障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无证驾驶,不酒驾醉驾;要教育学生注意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要深入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暑期的有限时间里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告知学生在参加社会公共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求职时要谨慎小心,不可轻易相信高薪水、高回报等各类广告信息,以免陷入传销分子和诈骗分子等所设计的骗局;要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各学院如有组织学生暑假期间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报备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学生意外险,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预案,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所有学生返乡返校均需做好请销假手续,留校学生须与所在学院签署《福州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书》,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并做好承诺书备案工作。 (四)各学院应召开本院留校学生会议,就假期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向全体留校学生进行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尤其强调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类炊事用具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学生私自调换寝室、留宿外来人员、异性,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一人单独住宿(尤其是女生)。 (五)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单寄送工作,确保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其子女在校学习情况。 (六)为方便2014届福州市以外地区就业的学生在单位办理社保卡,其福州市医保卡由学校代为统一注销。从注销日至今年12月31日为止,学生在异地就诊仍可按原有学生医保政策享受福州市医疗保障,届时通过校内医保专员进行手工报销。 三、假期有关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应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的假期。 (二)全体政工干部应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切实按照上报的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三)暑期适逢我省台风多发的季节,各学院应提高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值班,要根据天气情况早准备、早预防,制定和落实好防汛抗灾措施。 (四)各学院应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指派一名学生作为学院留校学生负责人,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开展工作,于每天晚上21:30在网络上进行零汇报(该日离校人数、返校人数、目前总数、是否都在宿舍等);如有留校学生中途离校,应提前向所在学院留校学生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向辅导员报备,如有学生需提前返校,必须在网络上提交申请,由留校负责人进行审批,报后勤部门报备后通电送水。 (五)请各学院通知院级留校学生负责人于7月4日下午16:00在行政北楼东307会议室参加留校学生负责人会议。 附件1:福州大学学生系统假期值班有关规定 附件2:福州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书 附件3:2014年暑假学生处干部值班表 附件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