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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关于禁止班级或个人私自占用教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30
浏览次数:
教室是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教室的权利。近期发现部分班级或个人以自习等理由未经审批私自占用教室,并擅自粘贴告示,影响到其他学生使用教室。为加强教室的使用管理,保障教室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以及维护教学楼宇的整洁美观,经研究决定,任何班级借用教室均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到教学楼物业中心备案。若未经批准和备案,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以自习、开会、培训等理由独占教室或利用教室进行商业活动,严禁随意粘贴告示。若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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