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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8个安全教育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第8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5]8号)文件精神,今年3月30日-4月3日,是第8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为开展好我校第8个安全教育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宣传教育活动思想认识

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教育周活动取得实效。要以举办安全教育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改革创新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二、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形式

1.举行活动启动仪式。3月30日前后,各学院、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师生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要加强对启动仪式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单位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安全提醒教育(提示牌)、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一条短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3.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演练方案、绘制疏散路线图,明确应对火灾、地震、暴恐、拥挤踩踏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处置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及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要确保每一名师生都熟记演练过程、演练程序和疏散路线、地点,保障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有序、取得实效。要积极邀请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师生演练开展,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对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修改完善,调整充实应急预案,确实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4.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我排查、我发现、我整治”活动,动员师生及教职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室、煤气燃气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备和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及门禁管理、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等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做到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形成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系统,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给学生布置一份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三、营造宣传教育活动良好氛围

各学院、各单位要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媒体时代要求,强化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信息综合运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广场咨询、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普及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及时报道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并通过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4月7日前将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总结及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学校保卫部。(联系人:林梅玉;联系电话(传真):0591-22866089;电子邮箱:bwb@fzu.edu.cn

 

附件:1.2015年福州大学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宣传标语

2.2015年福州大学安全教育周(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校保卫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