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连江县丹阳镇政府立足地方实际抓特色,找准亮点求发展,引导成立了“丹阳红”等瓜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举办了四届“丹阳西瓜节”,有效带动了群众增产增收,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丹阳镇政府在大力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热心教育公益事业,2015年在我校设立“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现就本年度该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连江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金额
本助学金2015年总额为6万元人民币,资助20名学生,每生3000元,每个学院限报2人。
三、评选条件
1.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节约,精神上积极向上;
2.受助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学习成绩合格;
3.受助学生热爱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公益社团如新长城自强社组织开展的有关公益活动。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推荐本院受助学生名单,并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
4.报送连江县丹阳镇政府审批,经审批后助学金由学校发放。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申请表》、《“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汇总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
附件:1.“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申请表
2.“福州大学丹阳红助学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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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