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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申报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1-13 浏览次数:

校研[2015]59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对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全省拟立项建设30个左右示范基地,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限额6个);1种专业学位类别限申报1个示范基地(其中工程硕士按领域进行申报)。

二、工作安排

2015年11月23日前,各学院(单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申报表填写说明准备材料,一式15份,电子版请同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11月26日前,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

2015年11月27日前,按评审结果上报推荐名单。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865505;联系地址:行政北楼西311室;电子信箱:hwf20000@fzu.edu.cn)

附件: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5]5号)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