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校学【2015】 21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现将受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6年1月12日至1月1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联系电话2286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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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