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闽盟烛光行动”专项奖学活动的通知》(校学〔2016〕2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现将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学校按资助名额1:1.5的比例推荐,最终获奖学生以教育厅和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公示期自3月15日至2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联系电话22866618。
附件:upload/file/20163151059134.xlsx
学生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