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合作〔2012〕316号)精神, 2016-2017年度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项目。前期已通过审核的留学生申请无需再次申报,自动进入推荐申报名单。如申请研究生者,需在2016年6月2日前通过相关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
二、申请材料
所有推荐申请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一)2015年已获得福建省政府奖学金者,如希望继续申请2016-2017学年奖学金,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2014-2015学年奖学金年审。未通过年审者或无故不参加年审者,不具有推荐申请资格。
(二)本年度新申报福建省政府奖学金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见附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4、攻读学位或从事研修申请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5、申请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者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本人的有关作品。
6、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相关法律文件。
三、评定评估
我校将符合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材料提交省教育厅评审。省教育厅评审结束后将获奖人选通知我校。未获得福建省政府奖学金者,自动进入福州大学奖学金评审流程,奖学金待遇同省奖。
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单位,整理申请人资料,并于2016年6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赵新,联系电话:0591-22865239。
附件: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