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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5-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研究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7〕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将福州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二)承办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阳光众创空间

三、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象及分组

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需通过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提交进行报名信息,5月23日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学校比赛。

(二)赛前培训

5月份,学校开展赛前系统培训。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撰写、硬科技互联网化与商业模式等小班课程,分类型研讨,创业导师与创业团队一对一辅导等培训。

(三)大赛赛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活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初赛

3月至5月中旬,学院经过认真初审,按照报名项目数量的20%,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报名项目数量以在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报名成功的项目数为准。

2.复活赛

4月至5月中旬,学校举办“互联网+N”垂直领域主题创业项目路演,鼓励未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项目积极参加路演,若创业项目获得现场四位以上路演评委点赞,可推荐参加校赛决赛。

3.校级决赛

5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晋级的参赛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评审。6月上旬,举行现场展示和答辩,决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七、大赛奖励

(一)创业团队奖励

1.大赛设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8个、优秀奖10个,颁发奖励证书,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1000元。凡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追加评为校赛特等奖,奖励金追加至80000元、50000元。

2.在国赛和省赛中获奖的项目,可依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申请奖励学分。

3.获校赛金奖及以上奖励的创业团队将优先入驻位于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的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

(二)指导老师奖励

大赛每年评选10名优秀指导老师,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国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团队可获600分绩效奖励;国赛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团队可获300分绩效奖励。

(三)组织工作奖励

1.根据学院参赛项目报名和获奖情况,评选6个优秀组织奖,并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

2.经审核,每成功报名1个已注册公司项目原则上奖励学院500元培育工作经费,每成功报名1个未注册公司项目奖励学院300元培育工作经费;每个获得省赛参赛资格项目奖励学院追加至2000元工作经费;每个获得国赛参赛资格项目奖励学院5000元工作经费。

3.国赛获奖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领导者将获得国赛优胜组织指导奖,并根据获奖等级给予奖励:金奖2万元、银奖1万元。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院领导亲自全程组织指导参赛项目,对获得国奖起到关键组织领导指导作用。

(2)所在学院的创业项目报名数量多,并在校赛、省赛、国赛中获奖数量多,成绩显著。

(3)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突出,对培养人才起到推动作用。

大赛联系工作群:581215245,请各学院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联系人:齐朝阳,联系电话: 0591-22866523,电子邮箱:cyfzu@qq.com

附件:评审规则

福  州  大  学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创意组项目评审规则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创新性

1.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

2.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3.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40

团队情况

1.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

2.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

3.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4.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30

商业性

1.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

2.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

3.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25

带动

就业前景

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5

 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评审规则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商业性

1.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

2.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

3.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

4.在融资方面:强调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

40

团队情况

1.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

2.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

3.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4.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30

创新性

1.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

2.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3.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0

带动就业情况

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其他社会效益。

10

就业型创业组项目评审规则 

评审要点

得分形式

评审内容

分值

项目团队

加总得分

1.团队成员互补与协调性

2.组织结构设置合理性

3.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性

20

商业性

加总得分

1.生存性和盈利能力

2.可行性和完整性

3.可复制性

20

创新性

单项得分

(满足任一

单项得满分)

岗位创新

技能创新

技术创新

产业协同创新

模式创新

20

带动就业

加总得分

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带动就业人数

40

评分标准优秀:100~85分,良好:85~70分,

一般:70~55分, 差:5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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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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