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机关部处:
根据《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及研究生助管管理办法》(福大学【2014】53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及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其中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岗位至少占总人数的90%。
2、研究生助管岗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用工单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勤工岗位;
2、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核申请、公布岗位;
3、学生自行在系统申请岗位;
4、用工单位系统审核学生申请;
5、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核学生申请并公布名单。详细流程见附件。
三、酬金标准及支付
1、酬金标准:按月计酬,原则上每小时8元人民币,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酬金发放流程:用工单位负责记录学生每月用工工时并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用工单位自行在网上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勤工工资领款表》、《福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工资领款表》,填写相关信息后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签署并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财务处,财务处于每月中旬将学生上月勤工助学劳酬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和聘用应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
2、勤工助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自立成才的重要平台,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效。
附件:《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勤工助学及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及工资领款表生成详细流程图》
upload/file/201692153859120.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