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管理
  首页   校务工作   学生管理

关于实施福州大学2017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五大工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27 浏览次数:

福大委〔2017〕10 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的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围绕全面争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心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作融入人才培养中,坚持与时代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福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积极践行校训,弘扬福州大学“三种精神”,不断提升学生文化素养、政治思想品德和人格修养,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重点目标

2017年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作,重点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依托大学生国学教育中心,立足全体学生,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引导学生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创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体悟活动,初步形成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相辅相成的系统模式。

二是依托国学经典教育研究院,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学生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推动学生积极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是立足学校实际,覆盖全体学生,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综合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中,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三、实施“五大工程”

(一)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提升工程

1.举办福州大学第五届传统文化节。举行第五届传统文化节开幕式,举办大学生国学教育中心、国学经典教育研究院成立仪式,举办人文知识竞赛、国学经典讲座、国学经典诵读大赛、首届朗读者活动、传统文化社团嘉年华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图书馆、部分承办学院)

2.开设高水平的中华文化讲座与课程。一是在2017级新生中深化“校长送《大学》、书记品《大学》、新生悟《大学》”教育活动。二是举办系列国学讲座和各学科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讲座。三是推进“中国文化史导论”、“国学经典导论”、“国学经典导读”、“‘四书’与中国文化”、“汉字与中国文化”、“《论语》与儒家精神”、“唐诗鉴赏”、“好好说话——口语中的国学智慧”等国学校选课的开设。四是在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中开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专题,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精品课程。五是立足学生实际,整合校外资源,探索以中华文化理念为体、以西方团训技术为用,共同开发系列学生团训课程。(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图书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持续深入开展家训家风研习活动。在寻访、研读、宣传、践行、弘扬中华好家训的基础上,发挥和扩大校传统家训文化研习社的育人效应,深入拓展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优秀家训家风育人内涵,引导学生自省自励,把传承中华家训与自身成长成才结合起来,内化为自身品质。(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4.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与研讨活动。一是鼓励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学经典诵读活动,支持各类中华经典读书社积极开展活动,带动诵读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开展。二是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邀请专家学者和学生共同参与,举办一次国学论坛或圆桌论坛。(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图书馆、各学院)

5.开展中华文化寻访活动。以“中华文化知行天下”为主题,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大学生寻访中华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寻访先贤先烈足迹,参观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及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二是加强与校外文化机构的协作交流,强化与三坊七巷、林则徐纪念馆、福建省非遗博览苑、福建文史馆等单位的密切协作,推动资源整合,形成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合力。三是开展中华文化寻访活动和网络微作品大赛,推进戏曲、书法、非遗传承艺术等高雅艺术进校园。(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6.以赛带学开展系列比赛活动。一是举办福州大学首届“一马当先”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竞赛。二是举办人文知识竞赛。三是每学期举办一次国学经典诵读视频比赛或现场比赛。四是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是传承者”演讲比赛。五是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学生辩论赛。(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修身工程

7.大力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一是举行成人礼活动,推进大学生诚信做人、诚信考试、诚信学术、诚信还贷、诚信就业等。二是举办礼仪讲座,组织学生开展研习活动,促进学生的行为文明、仪表文明、语言文明、宿舍文明、餐饮文明。三是在学生公寓试点建设书院,综合探索常态化书院教育管理机制,系统加强公寓软硬件环境建设,整体推进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社区建设。四是发挥学生公益社团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参与社会服务中,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和完善自我,培养担当精神、探索精神、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五是在学院毕业典礼中推广开展“谢恩师、谢父母、谢学友——三谢茶礼”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8.大力开展大学生成才爱国教育活动。一是强化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党团课、形势与政策课,坚持每周一、国庆节举行升旗仪式,每学期开好一次主题班会,面向新生演出话剧《清风徐来》,组织学生参观马尾船政纪念馆、福建历史博物馆等。二是进一步扎实开展学生党员干部培训,加强实践指导和岗位锻炼,为培养治国理政人才夯基。三是深入挖掘和阐释“知常达变、开物成务”的时代价值,大力开展立足于为人类幸福谋福祉的创新创业宣传教育,进一步浓厚我校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四是举办校友建功立业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毕业生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宣传部、党校、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三)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品牌工程

9.加强宣传、部署、总结、推广。一是以承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全方位展示我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二是召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阶段性成果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10.加强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品牌建设。各学院要打造自身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作品牌,在学院文化建设中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综合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大力挖掘有关学院、学科等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家训家风研习、法治教育、诚信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学经典教育、孝老爱亲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红色文化教育、公益文化教育、廉洁文化教育、生命文化教育、新书院文化教育等,扶持打造一批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品牌。(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四)实施振兴中国传统节日走进校园工程

11.开展大学生振兴中华传统节日活动。推进学生体验传承节日文化活动,以开展班级(宿舍)主题活动为抓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的活动形式,以及开斋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倡导向上向善、丰富多彩的中华传统节日、中国传统纪念日和传承传统习俗的新风尚。(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12.深入开展重大纪念日教育活动。以建党节、国庆节、教师节、劳动节、青年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充分发挥重大历史事件的育人功能,加强大学生的爱国爱党教育、尊师重道教育、劳动光荣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13.开展大学生走进传统习俗民俗系列活动。发挥学生国学社团作用,活态利用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推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融入学生生活。(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五)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实践工程

14.开展文化作品创作比赛。一是开展中华文化作品创作比赛,如书法、国画、诗词等创作比赛。二是以弘扬中华文化为主题,开展网络文化作品比赛。鼓励支持学生设计、开发网络文化产品,形成一批适合互联网、手机传播的中华传统文化精品佳作,作品形式主要分为微电影作品、摄影作品、网文作品、动漫作品、网络音乐等。(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15.推进中华文化网络传播。积极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网络品牌文化建设活动。一是加强树人网、福大易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栏建设,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二是加强“福君学国学”微信平台建设和推广工作,重点开展好国学经典教育推广工作。三是以体现福建特点和福大特色的网络文化主题,开展网络讲座、网络访谈、网络展播活动,力争形成一批网络文化特色项目和品牌。四是积极运用易班网、QQ、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统筹协调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工作。

17.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兼职队伍。聘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文化名家作为传统文化教育兼职教师。以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学师资培训班教师为主体,围绕《四书》等国学经典,结合学生实际,组织辅导员申报参与有关专题研究小组,并聘请专家顾问进行培训与辅导,培养一支文化育人兼职师资。

18.形成教育合力。各学院要把加强对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加强领导,发挥主导作用,融入人才培养,融入教育、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

19.加强支持考评。继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特色项目支持活动,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加强对学院教育工作指导,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重点内容之一。

附件:《2017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五大工程”系列活动计划表》

upload/file/201732792650552.docx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