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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1-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办发〔2010〕15 号、中办发〔2010〕16 号和闽纪发〔2011〕1号的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含校聘副处)干部。 二、申报办法 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可到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交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19,电话:22866882,联系人:傅茂松)。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秘书负责将本单位处级干部的《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于2013年1月1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