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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5-2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问题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的201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情况,现就我校有关计划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12014年我校自下而上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数为2700名,省委教育工委下达计划为2200名,降幅近20%。校组拟于6月上旬根据2013届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情况,下达各单位2014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计划调整主要方案为:①保证各单位原上报的教师发展党员计划数不变;②为促使各单位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毕业生“口袋党员”现象,决定2014年各学院学生发展党员计划数一律按2013届毕业生“口袋党员”数、介绍信未回执且失联毕业生党员数的2.5倍进行核减;③各学院2014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数下降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8%~22%区间之内。 2、请各学院党委于531日上报《2013届毕业生党员介绍信未回执情况登记表》,并上报新接收回执的电子文档。 二、“本科生高年级党支部建在班上”工作 为切实抓好“党支部建在班上”工作,现结合2014届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申报材料的分析情况,对做好2011级本科生“党支部建在班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科生2011级各班级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确定本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2、班级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要简便易行,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制度建设要在管用上下功夫,提炼形成的制度规范要切合学生班级实际,条文简明概要,字数一般在300字以内。 3、本科生2011级全体学生党员要结合本支部创先争优制度,提出本人在毕业前的党员承诺,以确保党支部承诺目标完成。 4、辅导员对以上工作要加强指导,狠抓落实。2011级各班级党支部的创先争优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学生党员示范岗的“党员承诺”及践诺情况,将做为2015届校级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评比的重要依据。 5、请各学院党委于531日前将本科生2011级各班级党支部的创先争优制度(注明班级党支部成立时间、班级人数及现有党员数)、学生党员示范岗的“党员承诺”(注明入党时间)集中公布于学院党建专题网页上。各学院予以集中公布的网址直接通过“组织工作群”上报校组。校组将各学院集中公布的网址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公布,以利互相学习、互相监督。 三、2014届毕业生党员考察与鉴定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严肃地开展好党员鉴定工作,要坚持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党员在毕业班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个人汇报和组织考察鉴定的重点,并把此项工作和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毕业生党员鉴定表》应放入《党员档案袋》。 四、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大委群〔20149号)文件要求,5月中下旬“全校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格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数应在本单位正式党员数的15%以内;评为“基本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下指标和数量,各基层党组织据实操作。预备党员尚在考察期不评为“优秀”;若评为“不合格”,应及时做“预备期未满予以取消期预备党员资格”组织处置;若评为“基本不合格”,应就其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31日前将《福州大学2014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校组。

校党委组织部
201451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