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7号)、《关于印发< 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群组办〔2014〕7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委教组〔2014〕1号)和《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4〕39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信于民至关重要。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相结合,坚持以改革精神搞好这一环节工作。
一、及时组织“回头看”
结合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对照中央、省委要求,对照师生期盼,认认真真地进行“回头看”:一对学习教育回头看,看看规定动作是否全面落实;二对查摆问题回头看,看看“四风”问题是否查准聚焦;三对自我剖析回头看,看看对照检查是否触及灵魂;四对谈心交心回头看,看看开展批评是否取得实效;五对边查边改回头看,看看整改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六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回头看,看看引领示范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各单位要通过“回头看”,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不足的要“补课”,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
二、持续整改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紧密结合实际,抓住校院两级机关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查摆出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特别是推动内涵式发展不力、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不够等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推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重点问题和面上问题、班子问题和个人问题一起解决。对文山会海、弄虚作假、不求实效等形式主义问题,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对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享乐主义问题,对铺张浪费、大兴土木、节庆泛滥、违规配车占房等奢靡之风问题,要一风一风地查、一风一风地改。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四风”、关系师生切身利益、师德师风、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
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3〕44号)要求,对已经确定的“8+4”专项整治任务以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调整清理“裸官”、清理整顿培训中心、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整治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结合学校情况,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同时,各单位要抓住那些师生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狠刹歪风邪气。专项整治要有专门方案,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
四、务求实效建章立制
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体现师生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以辩证唯物主义态度和改革创新精神建制度、立规矩。要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闽群组办〔2014〕32号),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重要内容。要对自身的党内生活现状开展全面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从制度上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注意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着力强化工作措施
牢固树立关键在落实的思想,用过硬的措施、管用的办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只说不做、蒙混过关,防止虎头蛇尾、煮夹生饭,确保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一)聚焦“四风”抓整改。要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搞清楚哪些是班子的,哪些是个人的;哪些是思想层面的、哪些是工作层面的、哪些是制度层面的;哪些是当前能够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要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前段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中初步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的要纳入整改方案,加大力度,抓好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事项,跟进解决。
(二)弘扬改革精神。要加快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各项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要强化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创新,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三)实行开门整改。整改工作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师生监督之下。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师生参与,特别是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师生意见或经过师生讨论。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师生公开,改什么、怎么改,都要让师生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要通过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让师生评判,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师生评价。
(四)强化正风肃纪。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加强教育、促其改进;对师生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强化纪律监督、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在正风肃纪中的作用。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慎重处理。对涉及人的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既从严要求、又关心爱护。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抓到底,拧紧“螺丝扣”,加大推动力,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要身体力行,防止产生开了民主生活会就等于“闯关”成功可以万事大吉的错误思想,做到直面问题,真整真改,树立标杆。要履职尽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要狠抓落实,既抓好领导班子的整改,又督促班子成员搞好个人和分管工作的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那些推动领导班子整改不力的,督促班子成员整改不严的,解决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效果不好的,要进行问责。
(二)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计划。学院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要报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坚持统筹推进。注重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确保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要以上带下,从校部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与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把作风建设、整改“四风”问题取得的成果,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部署上。要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统筹,防止建章立制敷衍应付、交叉打架、重复建设,坚决反对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宣传和交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把开展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注重选树和宣传在落实学校重大部署、重要工作上体现宗旨意识、贯彻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要加强案例教育,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深入剖析具体人、具体事,发挥警示警醒作用。要集中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福州大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参加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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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备注 |
制定方案 |
①制定《福州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福州大学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福州大学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福州大学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计划》;
②二级党组织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并将上述四项材料于9月5日前报校教育实践活动办。 |
①校党委常委
②二级党组织 |
校院教育
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
8月至9月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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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规定动作是否全面落实;二看“四风”问题是否查准聚焦;三看对照检查是否触及灵魂;四看开展批评是否取得实效;五看整改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六看引领示范作用是否有效发挥。 |
①校党委常委
②二级党组织
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
①校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②校部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 |
8月下旬至9月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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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找准“四风”、关系师生切身利益、师德师风、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抓好整改。 |
①校党委常委
②二级党组织
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
①校院教育
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②校部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 |
8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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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3〕4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 |
①校党委常委
②二级党组织
③校部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 |
①校院教育
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②校部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 |
8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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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
①校党委常委
②二级党组织
③校部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 |
校院教育
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
8月至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