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2014]21号
各分党委: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后,还须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这是把好新党员质量关的最重要的一环。为了进一步把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入口关”、“转正关”,深入推进“学生党员质量工程”建设,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的上报与审查
1、党支部组织委员整理上报入党材料(一般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一周内)。接收预备党员时,应上报材料有:《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时,应上报材料有:《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学生党支部还应使用“学生支部管理”软件打印上报《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支部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应附交电子数据压缩包),并同时将党支部《工作手册》交分党委秘书审查。
2、分党委秘书审查入党材料(一般应在收到入党材料后一周内)。分党委秘书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应重点审查:①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报批对象是否均有出席支部党员大会;②会议记录要素是否完整,有逐个讨论、逐个表决。对《入党志愿书》应重点审查:①党的性质、最高理想、根本宗旨、指导思想等表述是否完整准确;②是否端正了入党动机,下定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决心;③支部表决是否“双过半”;④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是否均亲笔填写对应栏目;⑤入党志愿、介绍人意见、支部决议等是否均一分为二地写清了优缺点;⑥是否存在填写不规范的栏目。还要在认真核对《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工作手册》、《报批表》中报批对象姓名、支部大会时间等信息一致基础上,接收报批的电子信息。
存在问题的入党材料应及时退回,责成党支部整改。审批预备党员前,对有五处以上涂改的《入党志愿书》,应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申请换领《入党志愿书》,责成支部组织重填。对拒不整改的,应向分党委书记汇报。
二、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1、分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分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指派谈话的兼职组织员,须经分党委任命(任命文应明确任期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谈话的内容主要是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情况以及觉悟程度,从而看他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谈话中,应当从三个方面来把握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一是看其有无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二是看其有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三是看其有无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觉悟和实际行动。
3、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谈话人在填写“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项目时,要注意写明本人现任党内职务。谈话人不得让他人代为填写谈话意见,否则应当整改,更应自觉杜绝让谈话对象代为填写谈话意见的现象。
三、分党委召开会议审批
分党委审批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均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分党委秘书汇报对入党材料的审查情况,向分党委委员发放无记名《表决票》(见附件一),向与会同志发放《报批表》。
2、党支部书记逐个汇报报批对象情况。若分党委已召开预审会议听取过支部汇报,审批会议可视情况不再听取汇报。
3、谈话人逐个汇报与发展对象谈话情况。
4、分党委委员讨论。
5、分党委委员进行无记名票决。
对会议记录的主要要求如下:
1、会议要素应当完整准确,会议程序清楚,必须逐个写明表决结果。
2、应将《报批表》用胶水粘附在分党委《工作手册》上,但每页所附不得超过五个报批发展对象、三张《报批表》。对教工党支部汇报、未提供报批表的学生党支部汇报、谈话人汇报、分党委委员讨论发言,分党委秘书应记录70%以上内容。
3、每次审批会议的表决票应至少封存五年(信封上要注明会议日期)。有关《票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应由监票人、计票人、分党委书记亲笔签名,并用胶水粘附在分党委《工作手册》上。
四、会后工作
分党委秘书应将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然后交由分党委书记审核签字或盖章。分党委秘书还应使用“党内管理”软件,制作以下工作文书:
1、打印《审批登记预览表》,将所列人员名单与分党委会议记录核对;将各条信息内容与《入党志愿书》逐份核对。经核对无误,正式打印《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两份,经分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一份由分党委存档,另一份每年6月、12月底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2、打印《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结果的通知》三份(加盖公章),分别由分党委、校档案室、党支部存档。及时给报批的党支部的,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用胶水粘附在相应的会议记录上。给校档案室永久存档的,应于每年4月、6月、10月、12月底前交校党委组织部,经汇总后统一存入校档案室。
3、打印《批准入党通知书》、《批准转正通知书》、批准延长预备期的《通知书》,加盖公章后交给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对未被批准入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分党委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附件:
1.审批发展党员工作无记名表决票
2.审批发展党员工作无记名票决情况统计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