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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陈丽贞、彭黛云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9-29 浏览次数:

福大人〔2016〕116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丽贞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彭黛云同志任计财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福州大学      

2016年8月30日 

抄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