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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点平同志任职前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10 浏览次数:

(2017年0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精神,现将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提任校聘化学学院副院长的唐点平同志予以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10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公示对象

唐点平,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山东枣庄人(在重庆市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州大学化学学院纳米医药与纳米生物传感研究所所长。

主要简历:于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到我校化学化工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化学化工学院教授、“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014年3月起担任化学学院纳米医药与纳米生物传感研究所所长。

二、对公示对象的有关要求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应当按《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7号,链接网址:

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104.jhtml)要求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下载,在公示结束前分别递交校纪委和校党委组织部)。

2.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要按照《福州大学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办法》(链接网址:

 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8225)认真学习有关知识,拟于1月14日下午进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公示电话:0591-22866882(党委组织部)

                    0591-22865580;22865581(校纪委)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