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有序高效地完成2017年半年党内统计和2017届毕业生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聚做好工作:
一、维护好“党内管理”软件
1.准确录入党内管理各项数据,维护好“审批结果登记及报备”、“录入接收组织关系”和“录入转出组织关系”、“二级党组织内调整”、“集体转出名册中留本院就业/学者情况”、“出国出境党员管理”、“动态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身份、职业、职称、一线情况、学历、学位等)、“静态信息修改报批”等。(全部项目都应点击查看过)
2.党支部组织编码严格按照规范编码,通过“党支部设置及选举”进行修改,凡今年撤消的党支部应录入相应的“撤消时间”,上年就已经撤消的党支部记录应加以记录删除。
3.通过“接收校组管理的数据”接收“校组管理数据”,接收前做好“输出内容”备份,接收后进行“党员库刷新”。
4.查清党内管理数据存在的问题,逐一点击检查“党内管理”各模块,注意校核、审核提示信息并逐一解决。上报不存在错误的“党内统计上报数据”及《名册》(进入“预览党内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第六条“党内统计信息检查”,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名册》及电子数据”按钮)。
二、单位上报材料
1.上报纸质版“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一份,需党委书记签字)、“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一份,封面需用公文纸)。
2.《预审同意发放<入党志愿书>名单》(预审表一份放入档案,一份分党委留存,不必上报校组)。
3.党内统计信息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4.《支部建在班上及发展党员自查情况表》
5.“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三、校组检查上报材料
1.校组检查“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若仍存在问题,退回原单位修改电子数据。
2.对“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打印时点是否与电子数据一致。
3.对“接收组织关系名册”与接收的介绍信逐一核对(重点:姓名、身份证号、正式或预备);对“转出组织关系名册”与介绍信存根逐一核对。
4.检查“党内统计信息名册”。
5.各学院党内统计应在6月21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党内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6月22日上午:机械学院、物信学院、经管学院、工艺美院、人文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材料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22日下午:环资学院、生工学院、电气学院、化学学院、石化学院、法学院、紫金学院、直属单位、数计学院、海洋学院、至诚学院
6月23日上午:后勤党委、科技园区、机关一、机关二、退休干部直属、离休干部直属
五、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组织关系事宜
1.各单位在6月16日之前将“2017届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不能漏报应届毕业生留校就业或就学的学生党员)报组织部审核(应报由学院党委统一汇总后的版本),组织部一般需审核两次以上,第二次审核名册应带第一次审核修改的原稿名册,最后核定稿留校组备案(去向为人才市场的,还应提供与人才市场签订的协议书)。
2.各党委接收校党委组织部“开具集体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授权”压缩包,并打印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
3.党内统计完成后,各单位秘书方可凭经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到校组在相应毕业生党员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并换开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绍信。
4.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对照《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名册》,检查全体毕业班党支部是否已经上交《工作手册》。
5.各二级党组织发送介绍信时,须做好毕业生党员领取签名,并交学院党委存档。
六、其他事项
为集中精力,做好党内统计和集体转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6月21日至30日校组不重开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毕业生党员若要变更转出介绍信的内容,要在6月20日前向学院申请更改自己的电子数据。7月4日后需重开介绍信的,按“校组〔2008〕9号”、“校组[2010]13号”文件规定的手续办理。6月21日至7月4日期间,校组将同时暂停代办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
接收2017级新入学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工作,一律在下学期学校统一安排新生党员甄别工作完成后,二级党组织方可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依申请公开)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