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接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于近期就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闽台合作项目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开展自查。现就我校开展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中外合作办学、闽台合作项目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详见附件);
2.中外合作办学、闽台合作项目党组织设置具体方式及情况;
3.党组织书记选派配备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
5.出国(境)工作学习中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情况;
6.对出国(境)工作许可的师生党员加强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情况;
7.党组织在合作办学中参与决策和监督情况;
8.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二级党委围绕上述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摸清情况,按题作答,确保情况真实准确。
2.对自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1.闽台合作项目党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中外合作专业党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