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号)
根据《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精神,现将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校聘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的詹志华同志予以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8日起算,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公示对象
詹志华,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福建平潭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主任。
主要简历:于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起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2014年4月起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主席,2016年1月起兼任马克思主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主任,2017年1月起任现职。
二、对公示对象的有关要求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应当按《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7号,链接网址: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104.jhtml)要求和《任前廉政对照材料撰写和排版要求》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216.jhtml)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下载,在公示结束前分别递交校纪委和校党委组织部)。
2.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要按照《福州大学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办法》(链接网址: 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8225)认真学习有关知识,“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另行通知。
公示电话:0591-22866882(党委组织部)
0591-22865580;22865581(校纪委)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