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精神,拟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述责述廉对象为全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校聘党员领导干部。
2.各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工作结合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可安排在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等环节,参加评议对象范围为学院的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民主党派负责人、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系(所、室、中心)负责人、校级以上党代表、两代会代表等。评议工作由各学院党委组织,评议表由各单位收齐并密封(需有两个参会人员监督签字)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3.机关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结合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此项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钛申 0591-22866003。
附件:1.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表
(下载网址: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312.jhtml)
2.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