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含校聘)干部。
二、申报办法
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承诺表》(可到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按时上交党委组织部。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秘书负责将本单位处级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于2015年1月2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19室,电话:22866882,联系人:傅茂松)。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秘书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承诺表》用A3或者A4纸正反面打印,直接送达每位申报对象,提醒认真阅读报告表的“填表须知”。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每位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