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干部(人才)赴漳州市、武夷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服务的通知》精神,拟选派干部人才赴漳州市、武夷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挂职服务,其中我校拟选派1名干部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及岗位要求
1.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经历等条件要求。
挂职单位及职务 | 人数 | 专业方向 | 工作职责 | 有关要求 |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 1 | 土木工程专业 | 工程项目 建设管理 | 从事项目经理优先 |
二、服务时间和有关待遇
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的干部人才管理按照《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执行。
1.挂职服务时间一般为3年。
2.挂职期间,享受与挂任职务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保留原单位职务职级、工资等待遇不变。
3.挂职干部人才的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派出单位配合。党员干部要转移党组织关系,年度考核纳入挂职单位年度考核。
三、选派办法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综合个人报名、组织考察,统筹择优选派。请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2.报名人选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后在3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被推荐干部的现实表现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材料,可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傅茂松,电话:22866882。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任免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4日